有孩子在綠燈亮起那一刻立即加速沖出騎行道,在人流與車流間橫沖直撞,把家長甩到了“九霄云外”;也有孩子騎著尺寸比自己小小的身板大出不少的自行車,搖搖晃晃、吃力地蹬著前行;還有孩子和身旁的伙伴玩起了“競速”……
這是記者近日在北京晚高峰時段的十字路口觀察到的一幕。
近年來,騎行運動熱度不斷攀升,騎行愛好者隊伍日漸壯大,其中不乏青少年的身影。然而,根據(jù)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(guī)定,駕駛自行車、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。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允許上路騎行。
然而,記者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實踐中,上路騎行的年齡“紅線”在一些人和機構眼中形同虛設。不少家長帶著不滿12周歲的孩子約伴上路騎行甚至跨省長途騎行。此外,一些騎行社團、戶外組織等機構專門開設“親子騎行營”,還有成人騎行營對兒童“來者不拒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一些有低齡兒童參與的騎行活動,并沒有配備充分的安全保障裝備。
對此,資深騎行者和業(yè)內(nèi)專家指出,12周歲以下兒童不論在生理上還是心智上均不具備上路騎行的能力,監(jiān)護人或家長不能將他們等同于成年人對待,“會騎車不等于就能騎車上路”。在“青少年騎行熱”之下,需要引導青少年養(yǎng)成足夠的安全騎行意識,同時應當選購合適的裝備、在合適的地點科學安全鍛煉。家長和孩子都應當保持理智平和的心態(tài),對規(guī)則及騎行運動保有敬畏心。
低齡兒童騎行上路
少有佩戴安全裝備
8月中旬,記者在北京市西城區(qū)西便門橋至廣安門橋區(qū)域進行了近一周的觀察,時間點主要集中在晚上八點左右和周末的下午時段。
一個工作日的晚上7時許,仍是下班晚高峰,馬路上車流混雜著人流,十字路口被堵得水泄不通。伴隨陣陣不耐催促的汽笛聲和嘈雜的人聲,不時有騎行者從空隙間穿梭而過。在其中,記者看到了一個“小不點兒”——一個小男孩在臨近路口的路邊停了下來,騎的山地車比他個頭還大。因為車座太高,他剎車時向前趔趄了一下,腳勉強夠到地撐了一下才穩(wěn)住身體。男孩父親騎了一輛普通自行車跟在后面。
“這么小的孩子,騎山地車上路太危險了吧。”在二人休整間隙,記者上前詢問。孩子父親稱,孩子今年10歲,“車是覺得帥鬧著要買的。在路上我們家長跟著,別騎太快就行”。
稍事休息后,這對父子又踏上了騎行之路,孩子騎著明顯比自己還大的車,站起來猛蹬了幾下,迅速躥了出去,很快消失在記者視線中。
在記者觀察的幾個十字路口,以20分鐘為限,有數(shù)名低齡兒童在家長的帶領下騎著自行車上路。在這些低齡兒童中,沒有人穿著騎行服,幾天下來記者只看到一名兒童佩戴了頭盔。
記者觀察發(fā)現(xiàn),特別是周末,有不少青少年在馬路上騎共享單車,或和家長一起或獨自騎行。這些孩子普遍看上去較年幼。有的孩子由于身高不夠,騎行時還需要站起來蹬幾下;有的孩子騎車時腳夠不到地面,停車時需要整個人從車上跳下來;有的孩子車技并不熟練,顫顫巍巍地前行,騎幾米的距離車把七扭八歪的。跟在一旁的家長,看到孩子沒騎穩(wěn)時,有的會直接騎到共享單車側(cè)后方,扶著車座給孩子助力,完全沒意識到自己已經(jīng)擋住了后面的騎行者,甚至已經(jīng)串行到了機動車道。
這些騎行兒童中,不少人有在機動車道騎行或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行為。
觀察過程中,記者還看到組團的低齡騎行者,有的是各自家長帶領,有的是四五個孩子由一兩名成人騎行者帶領。
來自上海的騎行運動博主一瓦告訴記者,隨著騎行運動在近年來熱度的攀升,在上海部分熱門騎行路段有騎行者“低齡化”的趨勢。“我了解到有一些自發(fā)的騎友群聊,還會相約帶著孩子一起騎行。”
記者檢索社交媒體注意到,在全國各個地區(qū),均有這樣的“騎行群”存在,群聊里的家長大多是騎行愛好者,在周末、假期時會帶著孩子一同組隊上路騎行。
“很多家長出于自己的愛好帶著年幼的孩子騎行上路,但實際上,低齡兒童騎行的危險系數(shù)是很高的。”定居浙江杭州的24年資深騎行者齊海亮告訴記者,城市路況相對復雜,而騎行運動要求騎行者對于交通規(guī)則、路況有較高的把握能力以及快速反應能力,這是低齡兒童難以做到的。
齊海亮說,他常能看到低齡兒童騎行的危險動作。“有一天晚上我正在開車,有個媽媽帶著小女孩騎車,綠燈亮了之后女孩控制不好車把一直晃悠,一下就拐到我車前了。如果不是我及時剎車,肯定就撞上了。”
并非所有孩子都能如此幸運“逃過一劫”。一瓦告訴記者,她在上海熱門騎行路段苗江路騎行時,就曾經(jīng)目睹一場意外。“那是一個夏天的晚上,我夜騎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年幼的小男孩。因為那段路比較黑,夜騎視線也不好,那個孩子和拉貨的三輪車撞上了,車和人都倒在地上。”最后,警方和醫(yī)護人員到場處理了這起意外。
騎行團只限制身高
活動安全保障不足
記者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除了城市騎行,部分家長會利用暑期帶著孩子進行長途騎行甚至公路騎行。有家長帶著自己11歲的孩子,馱著行李從上海一路騎行至北京。途中,父子二人騎過不少國道,經(jīng)歷了“雨騎”,也經(jīng)歷了車輪爆胎的意外。
“在城市里騎車可能容易發(fā)生‘小磕小碰’,但如果在國道上,大車多、車速快的情況下,一旦發(fā)生意外就是嚴重事故。”齊海亮曾經(jīng)帶著女兒“六一”進行長達一年的環(huán)中國騎行,他坦言,即使在自己有20余年的騎行經(jīng)驗、女兒已滿12周歲且有較好的反應能力,同時有安全保障車跟隨的情況下,他們還是難免碰上意外情況。“當時我們騎車爬坡,坡上有水,有一輛轎車超車時后輪打滑,把‘六一’撞到了溝里。車摔壞了,人住院一個禮拜。”
除了家長自發(fā)帶著孩子騎行,記者還發(fā)現(xiàn),在暑假期間,一些旅行社、騎行俱樂部等開辦了“親子騎行營”。這些“騎行營”招募親子組合,或由兒童“獨立”參與騎游,在社交平臺、短視頻平臺、公眾號等多個渠道都能看到相關招募信息。
在招募信息中,記者注意到了一則“兒童騎行營”的宣傳——“馭風騎行,做一個追風少年,揮灑肆意的年華”。該騎行營對于報名兒童的年齡并無限制,“身高1.2米以上,熟練騎自行車”則可獨立參加。
記者瀏覽上述騎行營客服發(fā)送的往期活動視頻發(fā)現(xiàn),參加該騎行營活動的均為低齡兒童,且騎行路線包括崎嶇的沙路、僅有單條車道的鄉(xiāng)野道路及夜間鬧市公路,甚至在下雨天仍然堅持騎行。其間,跟隊的僅有一兩個騎行領隊,沒有任何安全保障車輛。
有部分成人騎行營亦標注了“可親子”。記者隨機查看了一個戶外機構組織的“青海湖騎行360KM”項目;顒咏榻B顯示,該項目在高原進行騎行,是“無保姆式服務的半自助游”。項目共有5日行程,騎行包含公路路段,其中日騎行最長距離為110KM。
當記者問及是否可以帶孩子同行時,客服僅簡單回復“身高夠一米二,有經(jīng)驗的那沒問題”,但對于報名兒童的年齡以及怎么算“有經(jīng)驗”,并沒有進一步說明。
在長白山某騎行驛站組織的騎行活動中,記者查看文字介紹發(fā)現(xiàn),單項騎行活動包含了鎮(zhèn)內(nèi)騎行、村莊騎行、森林騎行等,這類活動的報名費用并不包含相應的意外險,亦不提供安全保障車服務。當記者詢問客服“小朋友是否可以報名”時,客服并未確認小孩的任何信息就回復“可以報名”。
“小孩是一定不能跟著成人的騎行團一起騎的。”齊海亮說,在成人騎行團中,大部分騎行者騎的是公路車,而公路車的輪胎較細,且把橫更短,對于兒童來說更加難以操控。同時,公路車對于路況要求較高,在跟隊過程中哪怕“壓到兩厘米的小石子”,對于孩子來說都是難以控制的。
“公路車沖起來非?,而且戶外的團隊騎行有時追求‘破風效果’,速度會飆到很高,且騎手之間會跟得非常近,一旦摔車或突然剎車,后果不堪設想。”齊海亮說。
加強交通安全教育
打造兒童騎行公園
前不久,河北省保定市容城縣賈光鄉(xiāng)發(fā)生了一起令人扼腕的交通事故。一名11歲小男孩跟著父親以及自行車隊在雙向公路上騎行,結果在接近中線時不小心摔倒進入對面車道。男孩被對面車道上正在行駛的一輛小汽車輾軋身亡。
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去年發(fā)布的一組數(shù)據(jù)表明,暑期少年兒童單獨或結伴出行的情況增加,騎自行車、電動自行車的事故風險也有上升。近年來不滿12周歲的孩子騎自行車(包括共享單車)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占騎行事故總量的7.5%;2022年自主駕車死亡的兒童中,騎自行車的占總死亡人數(shù)的3.8%。
根據(jù)近些年對行業(yè)的觀察,齊海亮發(fā)現(xiàn),騎行對于大多數(shù)青少年來說具有“競速”的魅力。“現(xiàn)在很多小孩騎車是有攀比心的,他們對于交通安全沒有成熟的認知,但對于速度卻有追求。尤其是公路車讓不少青少年覺得‘帥’‘炫酷’,但它能達到極快的速度,對于沒有足夠把控意識和能力的孩子來說非常危險”。
一瓦認為,會騎車不等于能騎車上路。在“青少年騎行熱”之下,一些安全問題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,青少年兒童的騎行安全需要多方共同保障。“有一些青少年可能看到專業(yè)的新型車手或是博主覺得很帥,所以跟風去騎。一些家長也覺得騎行能夠鍛煉身體,放任青少年上路。表面上看這些孩子們好像會騎車,但實際上必要的安全意識和措施并沒有跟上。”
北京市律師協(xié)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(yè)委員會主任黃海波介紹,由于12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發(fā)育尚未成熟,如平衡能力、反應速度等無法達到騎自行車的最低要求,因此,相關規(guī)定明確,12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自行車。這一規(guī)定不僅是對少年兒童自身安全的保護,也是對其他交通參與者負責。由于少年兒童騎行技術不熟練,缺乏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,很容易引發(fā)交通事故,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傷害。因此,家長和社會各界需要共同努力,加強對少年兒童騎行安全的教育和監(jiān)管,確保他們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遠離危險。
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岐龍告訴記者,根據(jù)民法典第1198條規(guī)定了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的安全保障義務。由于不滿12周歲兒童不符合騎行條件,如果騎行活動的組織者明知其不符合騎行條件,還讓不滿12周歲兒童參與具有一定危險的騎行活動,造成騎行者損害的,組織者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。
“首先要明確的是12周歲以下的兒童是不允許騎行上路的,另一個是即使到了可以上路的年齡,也要匹配一系列安全教育和措施。”一瓦說,騎行活動應當由特定的專業(yè)組織進行準備,尤其是針對青少年的活動,應當提前做好道路科學規(guī)劃。同時,一些保障裝備也必不可少,例如頭盔、定位裝置、對講機、補給物品等。
一瓦還提到,家長和孩子最好能夠在騎車前接受一些基礎的啟蒙培訓,而非貿(mào)然購入公路車等有駕馭難度的車輛騎行。“在購車時,不論家長還是車店老板,都應當幫助兒童選購合適尺寸的車,選擇專業(yè)的頭盔、手套以及騎行服,同時裝好前燈、尾燈。如果夜騎的話,還建議穿好反光背心或佩戴反光標志,這樣可以有效地規(guī)避一些風險。”
受訪的業(yè)內(nèi)人士和專家一致認為,針對“低齡兒童騎行上路”的問題,在法律限制低齡兒童騎車上路之外,更應該在增強兒童的騎行安全意識上下功夫,比如可以借鑒一些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的經(jīng)驗,打造更多更適合兒童認知的騎行公園。公園內(nèi)除了能提供安全的騎行道路外,還可以模擬城市交通環(huán)境,比如紅綠燈、斑馬線、路口等設置,讓孩子們在練習騎行的同時,也能夠了解并掌握必要的騎行安全常識。
“包括青少年在內(nèi)的廣大騎行愛好者都應當理智對待騎行,不要抱有僥幸心理,更不要挑戰(zhàn)規(guī)則。”一瓦說,要對騎行運動保持敬畏心。(來源:法治日報 作者:趙麗 林銘溱)